记者从日前杭州市委、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获悉,为规范社工准入门槛,提升社工队伍素质,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,我市即将出台两项新政——《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》和《杭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》。两个政策文件已完成起草工作,并将于近日出台。两个起草文件透露出许多信息,比如想当社区工作者,须参加“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”;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平均年龄应该在40岁左右;连续当了20年的社工,可拿到一次性1000元的特殊津贴;按规定实行带薪休假,还有每年每人不低于200元的培训经费……
社区工作者还将享受带薪休假、特殊津贴等制度。如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休假、探亲假按照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。社区工作者从事社区工作之外的工作年份,计入带薪休假工作年限,并可享受每两年一次的体检。
在特殊津贴方面,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,按有关规定享受职业资格津贴。对社区工作连续20年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特殊荣誉津贴,同时颁发荣誉证章。